区块链写入最高法诉讼规则,腾讯、阿里入场诉源治理

区块链在注重证据的司法领域,成为最有前途的高新科技应用。

腾讯

虽然多地法院在近几年中多次采用了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供的证据,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存证只要上链就能得到认可。

由于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区块链在注重证据的司法领域,成为最有前途的高新科技应用。

即将于2021年8月1日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下称《规则》)中,明确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确认了区块链存储数据具有推定上链后未经篡改的效力,并分别明确了上链后数据真实性和上链前数据真实性的审查认定规则,首次对区块链存储数据的真实性认定作出规则指引。

此外,在各省市发布的区块链政策中,“区块链+司法”是仅次于“政务”和“民生”的重要议题。

区块链举证进入法庭

在司法过程中,保障证据的客观性、准确性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在互联网纠纷中,涉及侵权、协议造假等问题时,存证、取证、示证、举证等环节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真实性难以保证等问题。区块链技术能提供客观的“时间戳”,且数据不可篡改、可追溯,能够极大的弥补目前司法取证中的痛点。

天平链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推出的“区块链+司法”联盟链,作为技术支持方,北京信任度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承担了天平链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天平链实现了法院与存证平台的数据直通,法官的工作界面就可以直接验证证据,这跟原来传统的电子证据取证流程相比,能够极大的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北京信任度科技CEO马臣云向《链新》解释天平链的优势时表示,“传统的电子取证需要公证处,或者是由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一个鉴定报告或供述的方式提供证据,要多几个环节。”

目前,“天平链”存证数据已经达到7429万,跨链存证数据约5亿条。

2018年6月28日,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

判决书显示,在这起著作侵权案中,原告通过提供区块链存证的网页截图向法庭出示证据,并得到认可,最终胜诉。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向《链新》解读了举证中的关键点:第一是这种取证方式法院要认可;第二是便利性,这种方式是否方便,快捷,不需要去现场,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可以直接及时的迅速的取证;第三就是取证的费用。“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讲,主要考虑这三个因素。” 

平台合规,证据才有效

虽然多地法院在近几年中多次采用了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供的证据,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存证只要上链就能得到认可。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则》中,对于存证平台的有效性作出了要求:“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电子数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如果采用中心化存证的方式,这个中心不是司法机构的话,就会存在可信性的问题。如果由法院来承担存证的业务,有违法院本身的职权范围,毕竟法院不是做商业保管的。关于存证平台的问题,之所以用到区块链,我觉得并不是从技术上的考虑,而是从商业上各个部门职能划分上来讲,区块链有去中心化的优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晓蕾教授对《链新》表示。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打造的“天平链”中,一级节点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司法鉴定所等具有公信力的机构,二级节点中有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平台。

“这些节点中有法院、公证处、鉴定中心,还有一些互联网平台,组成了一个联盟。现在的22家中,各自发挥的作用不一样。像一些电商平台既是节点,又是纠纷多发平台。所以会有一级节点和二级节点的区分。从技术上看,一级节点,它可以做共识,技术的接入标准,证据规则等。二级点它没有做共识,是做记录与存储。”马臣云向《链新》介绍。 

马臣云表示,在选择存证平台的时候,首先要选择经过法院评估和认可的平台,一旦发生纠纷,证据能够保证举证的有效性。此外,现在不少平台不仅可以保存文字,音频、视频都可以上链存证,甚至还能帮助客户对存证内容进行全网监测。在合规性前提满足之后,也可以针对自我需求对平台进行选择。

区块链让版权诉讼不再“打不起”

2020年1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中提到:“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在目前公开的判决中,多数为涉及版权侵权的纠纷案例。北京和杭州第一例运用区块链取证审理的案件均为版权侵权。

“原来像互联网上的图片、小视频这类的纠纷,我们叫‘打不起’。比如一个图片我打赢了,能得到500块钱赔偿。但是我做公证书,可能就要花1000元。这个官司的收益和成本不成正比。但现在有了区块链之后效率很高,成本也很低,并且法院直接认可。”马臣云在解释为什么区块链存证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版权领域时提到。

6月1日,“中国版权链”正式上线。由中国版权协会推出的这个版权保护平台,旨在利用新技术加强版权保护,提升网络版权管理和保护水平。

巨头入场诉源治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指导发布的《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1.0版)》中,指出“基于区块链的电子数据司法存证,在民众电子数据意识的普及和民众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系统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上,存在一定的挑战”。

近日,微信上线了小程序“腾讯电子签”,用户可以通过小程序做“上链”的收据和租房合同。阿里巴巴也于2019年11月上线了版权存证平台“鹊凿”,对保护商家原创图片版权起到了关键作用。

提到目前出现的商用存证或电子合同平台,马臣云表示:“在司法领域我们叫诉源治理,也就是诉讼源头的治理。这个作用非常大,电子合同平台或者是版权类的平台提前进行上链。一方面帮助法院对于这类案件做快速的审理,甚至是智能化,批量的审理,快速的自动生成文书等。另一方面,可以让律师和调解这些的辅助机构来前置化解矛盾。”

马臣云表示,这些案子到法院,证据很清楚,结果基本明确,进行庭前调解,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会形成司法处理的一个新的流程。通过这种前置的预防,到中期的多元化,再到后期的快速处理,是基于区块链进行一个社会治理的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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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写入最高法诉讼规则,腾讯、阿里入场诉源治理

星期日 2021-07-18 3:37:08

腾讯

虽然多地法院在近几年中多次采用了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供的证据,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存证只要上链就能得到认可。

由于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区块链在注重证据的司法领域,成为最有前途的高新科技应用。

即将于2021年8月1日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下称《规则》)中,明确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确认了区块链存储数据具有推定上链后未经篡改的效力,并分别明确了上链后数据真实性和上链前数据真实性的审查认定规则,首次对区块链存储数据的真实性认定作出规则指引。

此外,在各省市发布的区块链政策中,“区块链+司法”是仅次于“政务”和“民生”的重要议题。

区块链举证进入法庭

在司法过程中,保障证据的客观性、准确性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在互联网纠纷中,涉及侵权、协议造假等问题时,存证、取证、示证、举证等环节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真实性难以保证等问题。区块链技术能提供客观的“时间戳”,且数据不可篡改、可追溯,能够极大的弥补目前司法取证中的痛点。

天平链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推出的“区块链+司法”联盟链,作为技术支持方,北京信任度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承担了天平链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天平链实现了法院与存证平台的数据直通,法官的工作界面就可以直接验证证据,这跟原来传统的电子证据取证流程相比,能够极大的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北京信任度科技CEO马臣云向《链新》解释天平链的优势时表示,“传统的电子取证需要公证处,或者是由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一个鉴定报告或供述的方式提供证据,要多几个环节。”

目前,“天平链”存证数据已经达到7429万,跨链存证数据约5亿条。

2018年6月28日,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

判决书显示,在这起著作侵权案中,原告通过提供区块链存证的网页截图向法庭出示证据,并得到认可,最终胜诉。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向《链新》解读了举证中的关键点:第一是这种取证方式法院要认可;第二是便利性,这种方式是否方便,快捷,不需要去现场,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可以直接及时的迅速的取证;第三就是取证的费用。“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讲,主要考虑这三个因素。” 

平台合规,证据才有效

虽然多地法院在近几年中多次采用了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供的证据,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存证只要上链就能得到认可。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规则》中,对于存证平台的有效性作出了要求:“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电子数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如果采用中心化存证的方式,这个中心不是司法机构的话,就会存在可信性的问题。如果由法院来承担存证的业务,有违法院本身的职权范围,毕竟法院不是做商业保管的。关于存证平台的问题,之所以用到区块链,我觉得并不是从技术上的考虑,而是从商业上各个部门职能划分上来讲,区块链有去中心化的优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晓蕾教授对《链新》表示。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打造的“天平链”中,一级节点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司法鉴定所等具有公信力的机构,二级节点中有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平台。

“这些节点中有法院、公证处、鉴定中心,还有一些互联网平台,组成了一个联盟。现在的22家中,各自发挥的作用不一样。像一些电商平台既是节点,又是纠纷多发平台。所以会有一级节点和二级节点的区分。从技术上看,一级节点,它可以做共识,技术的接入标准,证据规则等。二级点它没有做共识,是做记录与存储。”马臣云向《链新》介绍。 

马臣云表示,在选择存证平台的时候,首先要选择经过法院评估和认可的平台,一旦发生纠纷,证据能够保证举证的有效性。此外,现在不少平台不仅可以保存文字,音频、视频都可以上链存证,甚至还能帮助客户对存证内容进行全网监测。在合规性前提满足之后,也可以针对自我需求对平台进行选择。

区块链让版权诉讼不再“打不起”

2020年1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中提到:“大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在目前公开的判决中,多数为涉及版权侵权的纠纷案例。北京和杭州第一例运用区块链取证审理的案件均为版权侵权。

“原来像互联网上的图片、小视频这类的纠纷,我们叫‘打不起’。比如一个图片我打赢了,能得到500块钱赔偿。但是我做公证书,可能就要花1000元。这个官司的收益和成本不成正比。但现在有了区块链之后效率很高,成本也很低,并且法院直接认可。”马臣云在解释为什么区块链存证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版权领域时提到。

6月1日,“中国版权链”正式上线。由中国版权协会推出的这个版权保护平台,旨在利用新技术加强版权保护,提升网络版权管理和保护水平。

巨头入场诉源治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指导发布的《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1.0版)》中,指出“基于区块链的电子数据司法存证,在民众电子数据意识的普及和民众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系统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上,存在一定的挑战”。

近日,微信上线了小程序“腾讯电子签”,用户可以通过小程序做“上链”的收据和租房合同。阿里巴巴也于2019年11月上线了版权存证平台“鹊凿”,对保护商家原创图片版权起到了关键作用。

提到目前出现的商用存证或电子合同平台,马臣云表示:“在司法领域我们叫诉源治理,也就是诉讼源头的治理。这个作用非常大,电子合同平台或者是版权类的平台提前进行上链。一方面帮助法院对于这类案件做快速的审理,甚至是智能化,批量的审理,快速的自动生成文书等。另一方面,可以让律师和调解这些的辅助机构来前置化解矛盾。”

马臣云表示,这些案子到法院,证据很清楚,结果基本明确,进行庭前调解,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会形成司法处理的一个新的流程。通过这种前置的预防,到中期的多元化,再到后期的快速处理,是基于区块链进行一个社会治理的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