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已经落后?解读 Web3 为何成为互联网企业破局之道

Web3 至少会是一个伟大的社会实验。

原文标题:《Why Web3:公司制已经落后于当下的数字时代》

作者:Yifei You

好久不见,今天想和大家讨论下最近思考Web3的一些想法。和很多人一样,作为“古典产品经理”的我在初接触这些概念时也是满脸问号、将信将疑,直到看到了Web3能够切实解决的问题,我开始完全相信这将是又一次剧烈的变化。退一步说,这至少会是一个伟大的社会实验。

先不讨论Web3是什么,让我们从当下的互联网公司面临的困境先去发现问题。

相信最近几年愈演愈烈的全球全民声讨互联网公司大潮每个人都关注到了,总结一下,发现有如下矛盾:

一是互联网公司和用户的矛盾

各个公司受益于用户数据分析和应用,不断无节制利用用户数据获取利益:FB成为众矢之的,Google成为GDPR“提款机”,蚂蚁花呗“掏空”年轻人,腾讯/字节被锤到互联互通,滴滴传被要求从美股退市,教育培训行业“团灭”;

而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人们数字生活的基础设施,事实上已经在服务于几乎所有人的衣食住行、学习工作、精神生活,互联网相关的行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越来愈大。

二是互联网公司和生产者的矛盾

平台型的互联网公司(指同时拥有创作者和消费者,平台自己不供给)受益于生产者们提供丰富的供给,但是却给生产者们处处设卡、征收高额佣金,甚至不分享收益:高达30%的苹果税被Epic为首的新兴公司重拳出击,FB/微博/朋友圈等个人用户的信息流成为平台赚取广告费的垃圾场,腾讯“黎明计划”出尔反尔来回忽悠,阿里/美团对商家“二选一”被重罚;

而互联网平台的确凭借商业模式和内容形式的创新,为社会提供了大量新的工种和价值,诸多的老百姓因为成为平台上的商家和内容生产者成为“斜杠”,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丰富了自己的人生。

三是互联网公司和员工的矛盾

互联网公司(特别是平台型公司)因为智力高度密集且享受巨大的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出现了大量劳资问题:各大996公司一旦步入成熟期就开始内卷,拼多多恐怖的人力资源体系(核心在掌握了公司大量核心信息但是无法获得核心待遇),字节教育一裁裁一窝,各类35岁警戒线潜规则等;

而人才涌入互联网的确得到了更高的收入,即便哭着也要打工下去。

简而言之,人们需要互联网平台,但是排斥互联网公司。

问题来了。

我们发现,目前的互联网平台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经济体,有生产者的产品(创作者创作的内容、商家生产的商品、服务者提供的各类服务),有消费者进行的消费活动(内容消费、商品和服务履约),有分配的渠道(社交关系、搜索推荐等分发方式),有保证交易的环境(平台的经营规则和审核客服)。经济体的目标应该是“提高系统的整体效用”,可以类比为平台内的“GDP”,这样才能够持续地谋求发展,有健康的多角色关系。

而公司的天然特征是追求利润,即便互联网公司创造了亏损也可以上市和千倍万倍P/E估值倍数的案例,但企业家和平台主要建设者的主要回报仍然来源于股权价值,资本市场对于公司的评估仍然是“净现金流预期”,而这个只能来源于互联网公司在形成规模效应之后产生的巨额利润。所以目前各互联网平台的盈利模式不管是“广告”、“交易佣金”还是“会员订阅”,本质上是基于平台内交互和交易流量收取的过路费,可以理解为一种“征税”,互联网公司的本质就是追求“征更多的税”。

长期以提高“税收”作为经营目标,不仅会限制平台内“GDP”的提高(因为各方的交易成本不断在增加),还会带来现在体现出来的种种问题:无限制地利用用户隐私攫取流量、为了提高平台内的收入而为内容创作者和商家增加门槛、不断提高佣金比率,等等。这些行为又进一步限制了平台内“GDP”的提高:内容和交易无法流动,每个行业、每种内容都需要重新适应不同平台的经营规则、产品规则,甚至代码规则;同时平台也不再考虑自己的“比较优势”,而是不断追求无边界扩张——做社交的要做电商,做电商的要做内容,做内容的要做社交,公司大了什么都想做。

同时,互联网公司积累下来的利润资本效率非常低下,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巨大的浪费。因为互联网跨越了地理边界后形成的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使得运转效率高的公司已经俨然成为“印钞机”——不需要负担平台上内容的生产制造成本(由创作者和商家自行负责),只需要付出维持平台运转和更新的费用(主要是人员工资、带宽成本等),利润的不断增长既不分红,也无法投入本业务的再生产,于是只能拿来投资或自建新业务来扩张业务边界。已经非常常见中大型互联网公司账面上的现金堆积如山,流入了金融体系成为了M2,造成了巨大的通胀压力。

试想,如果适度地降低“征税”,把更多的利益让渡给创作者和商家(生产更多的内容和商品),丰富生产供给,对于整体的效用不仅会有一个本质的提高,也会解决目前互联网平台和公众利益冲突的问题。

问题又来了。

如果促使互联网平台以“GDP”为目标而非“征税”,在先行公司制度下是无法做到的——公司如果只针对平台内的交易摩擦处理和运行成本收取必要的费用,则理论上利润会永久为0,这在股票市场上意味着这个公司没有价值,因为无法给投资者带来回报——也意味着平台建设者无法获得任何收益。

人性是不变的,靠做慈善无法驱动这么多人前赴后继地去建设更好的平台。

区块链的出现提供了一个解决思路,尤其是以太坊使得区块链进入可编程阶段后,出现的繁荣去中心应用生态让人们发现了新模式。康康他的处理模式:以太坊作为一个具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有区块链平台,通过推出了以太坊虚拟机(EVM)将率先由比特币提出的分布式记账机制产品化,使得诸多需要将用户行为记录在区块链上的开发者可以编写智能合约后使得EVM执行代码去修改链上的数据。

同时以太坊发行了自己的加密货币ETH作为交易货币来结算以太坊上的记账行为,将记账行为的工作量标准化后以Gas为计量单位去为不同的记账行为定价,价格以ETH作为表示。每次记账行为的费用(Gas Fee)等于该行为需要消耗的Gas数量乘以Gas价格。Gas价格取决于链上交易和记账行为两端的供需关系。

适用于货币流通规律(货币供应量*流通速度=商品价格*商品总量),以太坊中ETH的供应量*流通速度=Gas价格*Gas消耗量+开发者的流通场景中使用的ETH。这样一来,当以太坊的生态吸引越来越多的开发者(比如Defi协议开发者等)时,更多的记账行为和使用行为就会发生,于是ETH的需求就会提高,反映在ETH对其它货币(加密货币或者法币)的汇率不断提高,即ETH的价格不断升高。

这是一个完美的模型。以太坊团队付出努力使得以太坊越来越好,以太坊的交易规模越来越大,以太坊的货币越来越值钱,以太坊团队获取越来越多的回报!和股份制公司类似,只是省略了“利润”作为中间介质的步骤。

回看互联网公司,当不分红派息成为一种常态,“利润”对于团队激励唯一的价值便是作为股权价值定价的锚点。而以太坊的案例说明了,这样的形式可以让平台即使不赚钱,也能激励团队不断努力创造价值。而且呼应前文,他解决了太多问题。

那么利润去哪里了?

在以太坊的案例中,“平台”只是收取了基本的记账费用(可以理解为服务器成本),且这里的费用是透明地提供给了以太坊上帮助记账的矿工们,如果智能合约开发者们获取了收入,以太坊也不会再收取佣金或向广告主收取广告费(想一想苹果收取的30%收入分成)。这里的利润都分给了开发者(创作者)。

开发者(创作者)们会有额外成本,比如运行团队的费用、使用一部分中心化服务器的费用(大量的非交易数据目前还是在中心化服务器进行存储和计算)、包括业务的一些交易摩擦费用(比如去中心化交易所的资金池成本),这个由开发者们自行决定收费标准。在Axie Infinity的案例中,开发者将95%的利润分给了在游戏中贡献内容和体验的用户,带来了其“Play to Earn”模式近日的风靡。

同时,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模式也使得传统的协作关系变得更加健康。试想在一个非利润驱动的组织,每个为组织目标做贡献的人通过Token确定部分权利和分享Token上涨的收益,这远比传统的工资+大饼模式更吸引和激励人。

这个部分会在下一篇文章“What & How Web3”里分享,大致说一说我对如何去实现的一些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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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已经落后?解读 Web3 为何成为互联网企业破局之道

星期二 2021-11-30 22:27:42

原文标题:《Why Web3:公司制已经落后于当下的数字时代》

作者:Yifei You

好久不见,今天想和大家讨论下最近思考Web3的一些想法。和很多人一样,作为“古典产品经理”的我在初接触这些概念时也是满脸问号、将信将疑,直到看到了Web3能够切实解决的问题,我开始完全相信这将是又一次剧烈的变化。退一步说,这至少会是一个伟大的社会实验。

先不讨论Web3是什么,让我们从当下的互联网公司面临的困境先去发现问题。

相信最近几年愈演愈烈的全球全民声讨互联网公司大潮每个人都关注到了,总结一下,发现有如下矛盾:

一是互联网公司和用户的矛盾

各个公司受益于用户数据分析和应用,不断无节制利用用户数据获取利益:FB成为众矢之的,Google成为GDPR“提款机”,蚂蚁花呗“掏空”年轻人,腾讯/字节被锤到互联互通,滴滴传被要求从美股退市,教育培训行业“团灭”;

而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人们数字生活的基础设施,事实上已经在服务于几乎所有人的衣食住行、学习工作、精神生活,互联网相关的行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越来愈大。

二是互联网公司和生产者的矛盾

平台型的互联网公司(指同时拥有创作者和消费者,平台自己不供给)受益于生产者们提供丰富的供给,但是却给生产者们处处设卡、征收高额佣金,甚至不分享收益:高达30%的苹果税被Epic为首的新兴公司重拳出击,FB/微博/朋友圈等个人用户的信息流成为平台赚取广告费的垃圾场,腾讯“黎明计划”出尔反尔来回忽悠,阿里/美团对商家“二选一”被重罚;

而互联网平台的确凭借商业模式和内容形式的创新,为社会提供了大量新的工种和价值,诸多的老百姓因为成为平台上的商家和内容生产者成为“斜杠”,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丰富了自己的人生。

三是互联网公司和员工的矛盾

互联网公司(特别是平台型公司)因为智力高度密集且享受巨大的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出现了大量劳资问题:各大996公司一旦步入成熟期就开始内卷,拼多多恐怖的人力资源体系(核心在掌握了公司大量核心信息但是无法获得核心待遇),字节教育一裁裁一窝,各类35岁警戒线潜规则等;

而人才涌入互联网的确得到了更高的收入,即便哭着也要打工下去。

简而言之,人们需要互联网平台,但是排斥互联网公司。

问题来了。

我们发现,目前的互联网平台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经济体,有生产者的产品(创作者创作的内容、商家生产的商品、服务者提供的各类服务),有消费者进行的消费活动(内容消费、商品和服务履约),有分配的渠道(社交关系、搜索推荐等分发方式),有保证交易的环境(平台的经营规则和审核客服)。经济体的目标应该是“提高系统的整体效用”,可以类比为平台内的“GDP”,这样才能够持续地谋求发展,有健康的多角色关系。

而公司的天然特征是追求利润,即便互联网公司创造了亏损也可以上市和千倍万倍P/E估值倍数的案例,但企业家和平台主要建设者的主要回报仍然来源于股权价值,资本市场对于公司的评估仍然是“净现金流预期”,而这个只能来源于互联网公司在形成规模效应之后产生的巨额利润。所以目前各互联网平台的盈利模式不管是“广告”、“交易佣金”还是“会员订阅”,本质上是基于平台内交互和交易流量收取的过路费,可以理解为一种“征税”,互联网公司的本质就是追求“征更多的税”。

长期以提高“税收”作为经营目标,不仅会限制平台内“GDP”的提高(因为各方的交易成本不断在增加),还会带来现在体现出来的种种问题:无限制地利用用户隐私攫取流量、为了提高平台内的收入而为内容创作者和商家增加门槛、不断提高佣金比率,等等。这些行为又进一步限制了平台内“GDP”的提高:内容和交易无法流动,每个行业、每种内容都需要重新适应不同平台的经营规则、产品规则,甚至代码规则;同时平台也不再考虑自己的“比较优势”,而是不断追求无边界扩张——做社交的要做电商,做电商的要做内容,做内容的要做社交,公司大了什么都想做。

同时,互联网公司积累下来的利润资本效率非常低下,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巨大的浪费。因为互联网跨越了地理边界后形成的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使得运转效率高的公司已经俨然成为“印钞机”——不需要负担平台上内容的生产制造成本(由创作者和商家自行负责),只需要付出维持平台运转和更新的费用(主要是人员工资、带宽成本等),利润的不断增长既不分红,也无法投入本业务的再生产,于是只能拿来投资或自建新业务来扩张业务边界。已经非常常见中大型互联网公司账面上的现金堆积如山,流入了金融体系成为了M2,造成了巨大的通胀压力。

试想,如果适度地降低“征税”,把更多的利益让渡给创作者和商家(生产更多的内容和商品),丰富生产供给,对于整体的效用不仅会有一个本质的提高,也会解决目前互联网平台和公众利益冲突的问题。

问题又来了。

如果促使互联网平台以“GDP”为目标而非“征税”,在先行公司制度下是无法做到的——公司如果只针对平台内的交易摩擦处理和运行成本收取必要的费用,则理论上利润会永久为0,这在股票市场上意味着这个公司没有价值,因为无法给投资者带来回报——也意味着平台建设者无法获得任何收益。

人性是不变的,靠做慈善无法驱动这么多人前赴后继地去建设更好的平台。

区块链的出现提供了一个解决思路,尤其是以太坊使得区块链进入可编程阶段后,出现的繁荣去中心应用生态让人们发现了新模式。康康他的处理模式:以太坊作为一个具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有区块链平台,通过推出了以太坊虚拟机(EVM)将率先由比特币提出的分布式记账机制产品化,使得诸多需要将用户行为记录在区块链上的开发者可以编写智能合约后使得EVM执行代码去修改链上的数据。

同时以太坊发行了自己的加密货币ETH作为交易货币来结算以太坊上的记账行为,将记账行为的工作量标准化后以Gas为计量单位去为不同的记账行为定价,价格以ETH作为表示。每次记账行为的费用(Gas Fee)等于该行为需要消耗的Gas数量乘以Gas价格。Gas价格取决于链上交易和记账行为两端的供需关系。

适用于货币流通规律(货币供应量*流通速度=商品价格*商品总量),以太坊中ETH的供应量*流通速度=Gas价格*Gas消耗量+开发者的流通场景中使用的ETH。这样一来,当以太坊的生态吸引越来越多的开发者(比如Defi协议开发者等)时,更多的记账行为和使用行为就会发生,于是ETH的需求就会提高,反映在ETH对其它货币(加密货币或者法币)的汇率不断提高,即ETH的价格不断升高。

这是一个完美的模型。以太坊团队付出努力使得以太坊越来越好,以太坊的交易规模越来越大,以太坊的货币越来越值钱,以太坊团队获取越来越多的回报!和股份制公司类似,只是省略了“利润”作为中间介质的步骤。

回看互联网公司,当不分红派息成为一种常态,“利润”对于团队激励唯一的价值便是作为股权价值定价的锚点。而以太坊的案例说明了,这样的形式可以让平台即使不赚钱,也能激励团队不断努力创造价值。而且呼应前文,他解决了太多问题。

那么利润去哪里了?

在以太坊的案例中,“平台”只是收取了基本的记账费用(可以理解为服务器成本),且这里的费用是透明地提供给了以太坊上帮助记账的矿工们,如果智能合约开发者们获取了收入,以太坊也不会再收取佣金或向广告主收取广告费(想一想苹果收取的30%收入分成)。这里的利润都分给了开发者(创作者)。

开发者(创作者)们会有额外成本,比如运行团队的费用、使用一部分中心化服务器的费用(大量的非交易数据目前还是在中心化服务器进行存储和计算)、包括业务的一些交易摩擦费用(比如去中心化交易所的资金池成本),这个由开发者们自行决定收费标准。在Axie Infinity的案例中,开发者将95%的利润分给了在游戏中贡献内容和体验的用户,带来了其“Play to Earn”模式近日的风靡。

同时,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模式也使得传统的协作关系变得更加健康。试想在一个非利润驱动的组织,每个为组织目标做贡献的人通过Token确定部分权利和分享Token上涨的收益,这远比传统的工资+大饼模式更吸引和激励人。

这个部分会在下一篇文章“What & How Web3”里分享,大致说一说我对如何去实现的一些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