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监管之路的空白由“监管沙盒”来填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监管,制定一定的规范,才能使行业更好更长远地发展。”

数字货币监管之路的空白由“监管沙盒”来填充?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邓建鹏教授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发表了一篇《“监管沙盒”国际实践对于区块链行业的启示》。

文章摘要:单纯立法与法律监管难以跟上金融科技特别是区块链产业飞速发展的步伐。为此,英国在全球率先倡导“监管沙盒”,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并控制风险。近年各国监管沙盒的运行实践表明,监管沙盒在节约时间与成本,帮助公司获得融资、推动创新产品进入市场以及保护消费者等方面卓有成效,但是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局限。

借鉴以英国为代表的域外监管沙盒实践,中国在监管金融科技风险方面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启示:转变监管思维,明确监管主体;保护消费者利益;把握监管宽严程度;鼓励公司间合作共赢,同时有的放矢的避免监管沙盒的局限性。

时间拉回到2017年,那个疯狂的时代,很多人还没有弄清CEO,COO,CFO,CMO,CIO的区别,又来了新的一串O:ICO,IFO、IEO。 

ICO的概念源自IPO,IPO首次发行的是股票,获得的是法币;而ICO整个过程都由加密货币贯穿。 

IFO中的F,指的是Fork(分叉),一开始,分叉是为了优化比特币区块大小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后来,投机者在比特币的基础上疯狂分叉,生成各种新的加密货币。

IEO,指以交易所为核心发行代币,没有融资认购的过程,省掉了ICO、空投推广等环节,可以直接在加密货币交易所上市交易。 

随着投机者逐利的狂热和部分ICO项目的破发,从2017年“94”开始ICO就被国家禁止了。从此,各种监管的消息和呼声此起彼伏。说到监管,虽然我国关于ICO和数字货币的政策法规几近空白,但为了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给金融市场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监管有其必要性。结合国外的一些举措和国内的一些报道,最有可能采取的便是“监管沙盒”模式。

MBA智库百科: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再直白一点就是,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鼓励更多的创新方案积极主动地由想法变成现实,在此过程中,能够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英国的“监管沙盒”模式是怎么运作的呢?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采取创新企业申请制,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来给予完整性授权或限制性授权(当申请者全部条件达到后,FCA会取消限制性规定),除此之外,还采取了“虚拟沙盒”与“沙盒保护伞”的灵活的方式来让部分申请者进入沙盒监管。针对获得授权的企业,FCA会发布无强制措施声明(NALS)、特别指导(IG)和规则豁免(Waivers)等来帮助那些公司抵御未来可能会遇到的法律政策风险。

“虚拟沙盒”其实是一个虚拟空间,是创新企业在不进入真正市场的情况下与其他各方(比如学术界)来探讨和测试其解决方案的虚拟空间,所有创新者都可以使用虚拟沙盒,不需要FCA的授权。

“沙盒保护伞”是针对非营利性的公司设立的,这些非营利性的公司可以指派某些金融创新企业作为其试验期内的“指定代表”,即“代理人”。这些作为代理人的金融创新公司与其他获得授权的创新企业相类似,他们需要通过批准的方式获得“沙盒保护伞”公司的授权同时受到FCA的监管。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适用“沙盒保护伞”,比如保险公司以及投资管理公司等密切涉及消费者/投资者、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就需要严格授权申请的方式来加入沙盒。 

邓建鹏在文中指出,“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8年初提出了构建全球监管沙盒的设想,基于此,全球金融创新网络(GFIN)于2019年1月由全球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组织正式启动,旨在帮助金融科技公司在不同监管辖区内进行跨境测试以及为各国监管机构建立交流经验与合作互助的平台。截至2019年4月底,全球金融创新网络已有35个国际组织参加,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在内,目前全球金融创新网络在对44份测试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后选取了其中8家,各成员国在探索将监管沙盒作为支撑跨境测试的一股力量。”

就像此前,BitMart交易所的创始人兼CEO夏尔特做客“牛市共享课”时所说的那样,“数字资产行业的发展还在非常早期阶段,而且有极其多的乱象存在,阻碍了现有的传统金融行业或者机构用户的入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监管,制定一定的规范,才能使行业更好更长远地发展。

“金融科技,日新月异,时不我待!特别是互联网巨头FACEBOOK发起的天秤币计算,未来影响或不可估量。若其运行成熟,必将给我国相关行业(如第三方支付)和监管政策(如跨境资产转移监管、外汇购买限制)等等带来巨大冲击。” 

虽然构建监管沙盒是一件紧急的大事,但欲速则不达,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我国在总结、吸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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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监管之路的空白由“监管沙盒”来填充?

星期二 2019-10-08 11:07:36

数字货币监管之路的空白由“监管沙盒”来填充?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邓建鹏教授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发表了一篇《“监管沙盒”国际实践对于区块链行业的启示》。

文章摘要:单纯立法与法律监管难以跟上金融科技特别是区块链产业飞速发展的步伐。为此,英国在全球率先倡导“监管沙盒”,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并控制风险。近年各国监管沙盒的运行实践表明,监管沙盒在节约时间与成本,帮助公司获得融资、推动创新产品进入市场以及保护消费者等方面卓有成效,但是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局限。

借鉴以英国为代表的域外监管沙盒实践,中国在监管金融科技风险方面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启示:转变监管思维,明确监管主体;保护消费者利益;把握监管宽严程度;鼓励公司间合作共赢,同时有的放矢的避免监管沙盒的局限性。

时间拉回到2017年,那个疯狂的时代,很多人还没有弄清CEO,COO,CFO,CMO,CIO的区别,又来了新的一串O:ICO,IFO、IEO。 

ICO的概念源自IPO,IPO首次发行的是股票,获得的是法币;而ICO整个过程都由加密货币贯穿。 

IFO中的F,指的是Fork(分叉),一开始,分叉是为了优化比特币区块大小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后来,投机者在比特币的基础上疯狂分叉,生成各种新的加密货币。

IEO,指以交易所为核心发行代币,没有融资认购的过程,省掉了ICO、空投推广等环节,可以直接在加密货币交易所上市交易。 

随着投机者逐利的狂热和部分ICO项目的破发,从2017年“94”开始ICO就被国家禁止了。从此,各种监管的消息和呼声此起彼伏。说到监管,虽然我国关于ICO和数字货币的政策法规几近空白,但为了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给金融市场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监管有其必要性。结合国外的一些举措和国内的一些报道,最有可能采取的便是“监管沙盒”模式。

MBA智库百科: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再直白一点就是,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鼓励更多的创新方案积极主动地由想法变成现实,在此过程中,能够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英国的“监管沙盒”模式是怎么运作的呢?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采取创新企业申请制,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来给予完整性授权或限制性授权(当申请者全部条件达到后,FCA会取消限制性规定),除此之外,还采取了“虚拟沙盒”与“沙盒保护伞”的灵活的方式来让部分申请者进入沙盒监管。针对获得授权的企业,FCA会发布无强制措施声明(NALS)、特别指导(IG)和规则豁免(Waivers)等来帮助那些公司抵御未来可能会遇到的法律政策风险。

“虚拟沙盒”其实是一个虚拟空间,是创新企业在不进入真正市场的情况下与其他各方(比如学术界)来探讨和测试其解决方案的虚拟空间,所有创新者都可以使用虚拟沙盒,不需要FCA的授权。

“沙盒保护伞”是针对非营利性的公司设立的,这些非营利性的公司可以指派某些金融创新企业作为其试验期内的“指定代表”,即“代理人”。这些作为代理人的金融创新公司与其他获得授权的创新企业相类似,他们需要通过批准的方式获得“沙盒保护伞”公司的授权同时受到FCA的监管。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适用“沙盒保护伞”,比如保险公司以及投资管理公司等密切涉及消费者/投资者、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就需要严格授权申请的方式来加入沙盒。 

邓建鹏在文中指出,“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8年初提出了构建全球监管沙盒的设想,基于此,全球金融创新网络(GFIN)于2019年1月由全球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组织正式启动,旨在帮助金融科技公司在不同监管辖区内进行跨境测试以及为各国监管机构建立交流经验与合作互助的平台。截至2019年4月底,全球金融创新网络已有35个国际组织参加,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在内,目前全球金融创新网络在对44份测试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后选取了其中8家,各成员国在探索将监管沙盒作为支撑跨境测试的一股力量。”

就像此前,BitMart交易所的创始人兼CEO夏尔特做客“牛市共享课”时所说的那样,“数字资产行业的发展还在非常早期阶段,而且有极其多的乱象存在,阻碍了现有的传统金融行业或者机构用户的入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监管,制定一定的规范,才能使行业更好更长远地发展。

“金融科技,日新月异,时不我待!特别是互联网巨头FACEBOOK发起的天秤币计算,未来影响或不可估量。若其运行成熟,必将给我国相关行业(如第三方支付)和监管政策(如跨境资产转移监管、外汇购买限制)等等带来巨大冲击。” 

虽然构建监管沙盒是一件紧急的大事,但欲速则不达,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我国在总结、吸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沙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