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维德:智能合约3个重要原则

智能合约有很大的价值,主要是因为智能合约可以与区块链发生关系。

2019年1月17日

今天我们要谈论的是智能合约,智能合约这个题目一直都是有争议性的。记得笔者在2015年7月在北航跟Vitalik 讨论智能合约的时候,当时就提出以太坊的智能合约既不智能也不是合约,当时Vitalik 说他同意观点。他虽然同意笔者的观点, 但是不愿意更改名字,他认为这个名字是非常吸引人的,所以继续使用这个名字。

在2016年出了这个The DAO事件,美国主流媒体大肆批评智能合约,认为它第一不智能,第二不是合法合规的合约,与传统的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有混淆之嫌。虽说这事件引起了巨大的风波和困扰,可是人们的反应不是说放弃智能合约,而是加速智能合约的研究,以至于今天关于智能合约的研究有许多新思路。其中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是把法律法规放在智能合约上目的是为了实现法规的部分自动执行,这是原来以太坊没有做到的。如果没有法律法规,智能合约只能是“链上代码”。

经过多年的思考,笔者认为智能合約有很大的价值,主要是因为智能合约可以与区块链发生关系。其价值体现在在于智能合约的数据来源于区块链链上,执行在链上,输出结果在区块链上,而区块链上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法律,这是区块链被称为“主权区块链”的原因。能合约与区块链的结合形成了智能合约法规自动执行系统,系统系统不同于互联网系统,不同于其它软件系统,因为这上面承载着国家法律,代表国家的主权在区块链上面,可被智能合约执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该系统有三个重要的原则

1)首先,智能合约数据来源于链上这是指智能合约的输入是从区块链的数据库里面出来的。这些数据是由区块链保证的,具有真实难以篡改的特征。

2)其次,智能合约的执行在链上。这是指智能合约是在多个节点上面执行,而所执行的结果必须是相同,智能合约所出的结果一定要被共识才能被接受。

3)再者,智能合约输出在链上。这是指智能合约的输出结果必须存在区块链上面,这样保证结果的真实与可追溯性,并且为其他相衔接的智能合约提供输入数据的准确性保障。

根据以上三个原则,我们可以判定一个自称“智能合约”的系统是不是真的是智能合约?

1) 如果使用不在区块链上的数据,那执行结果可能不可靠,若作为证据,证据的可信力低。

2) 如果执行的结果没有被共识过,这结果也不值得信任, 参与方可以不认这结果,同样,证据可信力低。

3) 如果产生的结果没有写在区块链上面,就会有被更改过的可能性,也难以作为可信的证据。

4) 如果智能合约上不是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智能合约只能是链上代码,而不能被称为智能合约。

5) 如果智能合约没有在区块链系统上运行,例如在类似区块链系统上运行或是在链下运行,这结果也不能信任。类似区块链现在还有许多问题,许多系统的共识机制都被挑战, 链下活动也不能够被信任因为计算没有在链上。

感谢大家。

蔡维德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姜嘉莹 美国埃默里(Emory)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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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019-01-17 13:14:49

2019年1月17日

今天我们要谈论的是智能合约,智能合约这个题目一直都是有争议性的。记得笔者在2015年7月在北航跟Vitalik 讨论智能合约的时候,当时就提出以太坊的智能合约既不智能也不是合约,当时Vitalik 说他同意观点。他虽然同意笔者的观点, 但是不愿意更改名字,他认为这个名字是非常吸引人的,所以继续使用这个名字。

在2016年出了这个The DAO事件,美国主流媒体大肆批评智能合约,认为它第一不智能,第二不是合法合规的合约,与传统的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有混淆之嫌。虽说这事件引起了巨大的风波和困扰,可是人们的反应不是说放弃智能合约,而是加速智能合约的研究,以至于今天关于智能合约的研究有许多新思路。其中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是把法律法规放在智能合约上目的是为了实现法规的部分自动执行,这是原来以太坊没有做到的。如果没有法律法规,智能合约只能是“链上代码”。

经过多年的思考,笔者认为智能合約有很大的价值,主要是因为智能合约可以与区块链发生关系。其价值体现在在于智能合约的数据来源于区块链链上,执行在链上,输出结果在区块链上,而区块链上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法律,这是区块链被称为“主权区块链”的原因。能合约与区块链的结合形成了智能合约法规自动执行系统,系统系统不同于互联网系统,不同于其它软件系统,因为这上面承载着国家法律,代表国家的主权在区块链上面,可被智能合约执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该系统有三个重要的原则

1)首先,智能合约数据来源于链上这是指智能合约的输入是从区块链的数据库里面出来的。这些数据是由区块链保证的,具有真实难以篡改的特征。

2)其次,智能合约的执行在链上。这是指智能合约是在多个节点上面执行,而所执行的结果必须是相同,智能合约所出的结果一定要被共识才能被接受。

3)再者,智能合约输出在链上。这是指智能合约的输出结果必须存在区块链上面,这样保证结果的真实与可追溯性,并且为其他相衔接的智能合约提供输入数据的准确性保障。

根据以上三个原则,我们可以判定一个自称“智能合约”的系统是不是真的是智能合约?

1) 如果使用不在区块链上的数据,那执行结果可能不可靠,若作为证据,证据的可信力低。

2) 如果执行的结果没有被共识过,这结果也不值得信任, 参与方可以不认这结果,同样,证据可信力低。

3) 如果产生的结果没有写在区块链上面,就会有被更改过的可能性,也难以作为可信的证据。

4) 如果智能合约上不是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智能合约只能是链上代码,而不能被称为智能合约。

5) 如果智能合约没有在区块链系统上运行,例如在类似区块链系统上运行或是在链下运行,这结果也不能信任。类似区块链现在还有许多问题,许多系统的共识机制都被挑战, 链下活动也不能够被信任因为计算没有在链上。

感谢大家。

蔡维德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姜嘉莹 美国埃默里(Emory)大学